Wednesday, August 30, 2023

唯識二十論__T1590

世親菩薩造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

 

若識無實境,則處時決定,相續不決定,作用不應成。

處時定如夢,身不定如鬼,同見膿河等,如夢損有用。

一切如地獄,同見獄卒等,能為逼害事,故四義皆成。

如天上傍生,地獄中不爾,所執傍生鬼,不受彼苦故。

若許由業力,有異大種生,起如是轉變,於識何不許?

業熏習餘處,執餘處有果,所熏識有果,不許有何因?

依彼所化生,世尊密意趣,說有色等處,如化生有情。

識從自種生,似境相而轉,為成內外處,佛說彼為十。

依此教能入,數取趣無我,所執法無我,復依餘教入。

以彼境非一,亦非多極微,又非和合等,極微不成故。

極微與六合,一應成六分;若與六同處,聚應如極微。

極微既無合,聚有合者誰?或相合不成,不由無方分。

極微有方分,理不應成一;無應影障無,聚不異無二。

一應無次行,俱時至未至,及多有間事,并難見細物。

現覺如夢等,已起現覺時,見及境已無,寧許有現量?

如說似境識,從此生憶念。未覺不能知,夢所見非有。

展轉增上力,二識成決定。心由睡眠壞,夢覺果不同。

由他識轉變,有殺害事業,如鬼等意力,令他失念等。

彈咤迦等空,云何由仙忿?意罰為大罪,此復云何成?

他心智云何,知境不如實?如知自心智,不知如佛境。

我已隨自能,略成唯識義,此中一切種,難思佛所行。

 

安立大乘三界唯識,以契經說三界唯心,心意識了名之差別。

  此中說心意兼心所,唯遮外境不遣相應,內識生時似外境現,

  如有眩瞖見髮蠅等,此中都無少分實義。即於此義有設難言。

 

頌曰:若識無實境,則處時決定,相續不決定,作用不應成。

論曰:此說何義?

  若離識實有色等外法,色等識生不緣色等,

  何因此識,有處得生,非一切處?

  何故此處,有時識起,非一切時?

  同一處時有多相續,何不決定隨一識生?如眩瞖人見髮蠅等,非無眩瞖,有此識生。

  復有何因,

    諸眩瞖者所見髮等,無髮等用?

    夢中所得飲食刀杖毒藥衣等,無飲等用?

    尋香城等,無城等用?

    餘髮等物,其用非無?

  若實同無色等外境,唯有內識似外境生,

    定處定時、不定相續、有作用物,皆不應成。

  非皆不成!

 

頌曰:處時定如夢,身不定如鬼,同見膿河等,如夢損有用。

論曰:如""

  意說"如夢所見",謂如夢中,雖無實境,而或有處,見有村園男女等物,非一切處。

  即於是處,或時,見有彼村園等,非一切時。

  由此,雖無離識實境,而處時定,非不得成。

 

  "如鬼",言顯如餓鬼河中膿滿故名膿河。

  如說酥瓶其中酥滿,

    謂如餓鬼,同業異熟,多身共集,皆見膿河,

    非於此中定唯一見等言顯示,或見糞等,及見有情執持刀杖遮捍守護,不令得食。

  由此雖無離識實境,而多相續不定義成,又如夢中境雖無實,而有損失精血等用。

  由此雖無離識實境,而有虛妄作用義成,如是且依別別譬喻,顯處定等四義得成。

 

復次頌曰:一切如地獄,同見獄卒等,能為逼害事,故四義皆成。

論曰:應知此中,"一地獄喻"顯處定等一切皆成。

  "地獄"言顯「在地獄受逼害苦諸有情類」,

  謂地獄中,雖無真實有情數、攝獄卒等事,

    而彼有情,同業異熟增上力故,

    同處同時,眾多相續,皆共見有獄卒狗烏鐵山物等,來至其所,為逼害事。

  由此雖無離識實境,而處定等四義皆成。

 

  何緣不許獄卒等類是實有情?

  不應理故。

  且此不應那落迦攝,不受如彼所受苦故,互相逼害,應不可立彼那落迦。

  此獄卒等,

    形量力既等,應不極相怖、應自不能忍受鐵地炎熱、猛焰恒燒然苦。

    云何於彼能逼害他?

 

  非那落迦不應生彼,如何天上現有傍生?

  地獄亦然,有傍生鬼為獄卒等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因為天有傍生,所以獄有鬼卒)

  此救不然。

 

頌曰:如天上傍生,地獄中不爾,所執傍生鬼,不受彼苦故。

論曰:諸有傍生生天上者,必有能感彼器樂業。

  生彼定受器所生樂,非獄卒等受地獄中器所生苦,故不應許傍生鬼趣生那落迦。

  若爾,應許彼那落迦業增上力,生異大種,起勝形顯量力差別,

    於彼施設獄卒等名,為生彼怖,變現種種動手足等差別作用,

    如羝羊山乍離乍合、剛鐵林刺,或低或昂,非事全無。

  然不應理。

 

頌曰:若許由業力,有異大種生,起如是轉變,於識何不許?

論曰:何緣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,而執大種?

 

復次頌曰:業熏習餘處,執餘處有果,所熏識有果,不許有何因?

論曰:執那落迦由自業力生差別大種起形等轉變,彼業熏習理應許在識相續中,不在餘處有熏習識,汝便不許有果轉變,無熏習處翻執有果,此有何因?有教為因,謂若唯識似色等現無別色等,佛不應說有色等處。此教非因,有別意故。

 

頌曰:依彼所化生,世尊密意趣,說有色等處,如化生有情。

論曰:如佛說有化生有情,彼但依心相續不斷能往後世密意趣說,不說實有化生有情。說無有情我,但有法因,故說色等處。契經亦爾,依所化生宜受彼教,密意趣說,非別實有。依何密意說色等十?

 

頌曰:識從自種生,似境相而轉,為成內外處,佛說彼為十。

論曰:此說何義?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,佛依彼種及所現色,如次說為眼處色處。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變差別而生,佛依彼種及所現觸,如次說為身處觸處。依斯密意,說色等十。此密意說有何勝利?

 

頌曰:依此教能入,數取趣無我,所執法無我,復依餘教入。

論曰:依此所說十二處教,受化者能入數取趣無我。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,都無見者乃至知者,應受有情無我教者便能悟入有情無我。復依此餘說唯識教,受化者能入所執法無我。謂若了知唯識現似色等法起,此中都無色等相法,應受諸法無我教者便能悟入諸法無我。若知諸法一切種無入法無我,是則唯識亦畢竟無,何所安立?非知諸法一切種無乃得名為入法無我,然達愚夫遍計所執自性差別諸法無我,如是乃名入法無我,非諸佛境離言法性亦都無故名法無我。餘識所執此唯識性其體亦無,名法無我。不爾,餘識所執境有,則唯識理應不得成,許諸餘識有實境故。由此道理,說立唯識教,普令悟入一切法無我,非一切種撥有性故。復云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處,非別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別境耶?

 

頌曰:以彼境非一,亦非多極微,又非和合等,極微不成故。

論曰:此何所說?謂若實有外色等處與色等識各別為境,如是外境或應是一,如勝論者執有分色。或應是多,如執實有眾多極微各別為境,或應多極微和合及和集,如執實有眾多極微皆共和合和集為境。且彼外境理應非一,有分色體異諸分色不可取故。理亦非多,極微各別不可取故。又理非和合或和集為境,一實極微理不成故。云何不成?

 

頌曰:極微與六合,一應成六分;若與六同處,聚應如極微。

論曰:若一極微六方各與一極微合,應成六分,一處無容有餘處故。一極微處若有六微,應諸聚色如極微量,展轉相望不過量故,則應聚色亦不可見。加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:「非諸極微有相合義,無方分故,離如前失;但諸聚色有相合理,有方分故。」此亦不然。

 

頌曰:極微既無合,聚有合者誰?或相合不成,不由無方分。

論曰:今應詰彼所說理趣。既異極微無別聚色,極微無合聚合者誰?若轉救言:「聚色展轉,亦無合義。」則不應言:「極微無合,無方分故。」聚有方分,亦不許合。故極微無合,不由無方分。是故一實極微不成。又許極微合與不合,其過且爾。若許極微有分無分,俱為大失。所以者何?

 

頌曰:極微有方分,理不應成一;無應影障無,聚不異無二。

論曰:以一極微六方分異多分為體,云何成一?若一極微無異方分,日輪纔舉光照觸時,云何餘邊得有影現?以無餘分光所不及。又執極微無方分者,云何此彼展輪相障?以無餘分他所不行,可說此彼展轉相礙。既不相礙,應諸極微展轉處同,則諸色聚同一極微量,過如前說。云何不許影障屬聚不屬極微?豈異極微許有聚色發影為障?不爾,若爾聚應無二。謂若聚色不異極微,影障應成不屬聚色。安布差別立為極微,或立為聚,俱非一實,何用思擇極微聚為?猶未能遮外色等相,此復何相?謂眼等境亦是青等實色等性。應共審思,此眼等境青等實性為一為多?設爾何失?二俱有過,多過如前。一亦非理。

 

頌曰:一應無次行,俱時至未至,及多有間事,并難見細物。

論曰:若無隔別,所有青等眼所行境執為一物,應無漸次行大地理,若下一足至一切故。又應俱時於此於彼無至未至。一物一時,理不應有得未得故。又一方處,應不得有多象馬等有間隙事,若處有一亦即有餘,云何此彼可辯差別?或二如何可於一處有至不至中間見空?又亦應無小水虫等難見細物,彼與麁物同一處所,量應等故。若謂由相此彼差別即成別物,不由餘義。則定應許此差別物展轉分析成多極微,已辯極微非一實物,是則離識,眼等色等、若根若境皆不得成。由此善成唯有識義。諸法由量刊定有無,一切量中現量為勝。若無外境寧有此覺:我今現證如是境耶。此證不成。

 

頌曰:現覺如夢等,已起現覺時,見及境已無,寧許有現量?

論曰:如夢等時雖無外境,而亦得有如是現覺,餘時現覺應知亦爾,故彼引此為證不成。又若爾時有此現覺,我今現證如是色等;爾時於境能見已無,要在意識能分別故,時眼等識必已謝故。剎那論者有此覺時,色等現境亦皆已滅,如何此時許有現量?要曾現受意識能憶,是故決定有曾受境,見此境者許為現量,由斯外境實有義成。如是要由先受後憶證有外境,理亦不成。何以故?

 

頌曰:如說似境識,從此生憶念。

論曰:如前所說,雖無外境,而眼識等似外境現,從此後位與念相應,分別意識似前境現,即說此為憶曾所受,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有外境,其理不成。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得起,覺時亦然。如世自知夢境非有,覺時既爾,何不自知?既不自知覺境非有,寧如夢識實境皆無?此亦非證。

 

頌曰:未覺不能知,夢所見非有。

論曰:如未覺位,不知夢境非外實有,覺時乃知。如是世間虛妄分別串習惛熟如在夢中,諸有所見皆非實有,未得真覺不能自知。若時得彼出世對治無分別智,乃名真覺。此後所得世間淨智現在前位,如實了知彼境非實,其義平等。若諸有情,由自相續轉變差別似境識起,不由外境為所緣生,彼諸有情近善惡友、聞正邪法二識決定。既無友教,此云何成?非不得成。

 

頌曰:展轉增上力,二識成決定。

論曰:以諸有情自他相續諸識展轉為增上緣,隨其所應二識決定,謂餘相續識差別故,令餘相續差別識生,各成決定不由外境。若如夢中境雖無實而識得起,覺識亦然,何緣夢覺造善惡行,愛非愛果當受不同?

 

頌曰:心由睡眠壞,夢覺果不同。

論曰:在夢位心,由睡眠壞,勢力羸劣。覺心不爾,故所造行當受異熟,勝劣不同非由外境。若唯有識無身語等,羊等云何為他所殺?若羊等死不由他害,屠者云何得殺生罪?

 

頌曰:由他識轉變,有殺害事業,如鬼等意力,令他失念等。

論曰:如由鬼等意念勢力,令他有情失念得夢,或著魅等變異事成。具神通者意念勢力,令他夢中見種種事,如大迦多衍那意願勢力,令娑剌拏王等夢見異事。又如阿練若仙人意憤勢力,令吠摩質呾利王夢見異事。如是由他識轉變故,令他違害命根事起。應知死者謂眾同分,由識變異相續斷滅。

 

復次頌曰:彈咤迦等空,云何由仙忿?意罰為大罪,此復云何成?

論曰: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死,云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,返問長者鄔波離言:「汝頗曾聞何因緣故,彈咤迦林、末蹬伽林、羯陵伽林皆空閑寂?」長者白佛言:「喬答摩!我聞由仙意憤恚故。」若執神鬼敬重仙人,知嫌為殺彼有情類,不但由仙意憤恚者,云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語?由此應知,但由仙忿彼有情死,理善成立。若唯有識,諸他心智知他心不?設爾何失?若不能知,何謂他心智?若能知者,唯識應不成。雖知他心,然不如實。

 

頌曰:他心智云何,知境不如實?如知自心智,不知如佛境。

論曰:諸他心智云何於境不如實知?如自心智。此自心智云何於境不如實知?由無知故。二智於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,不知如佛淨智所行不可言境。此二於境不如實知,由似外境虛妄顯現故、所取能取分別未斷故。唯識理趣無邊決擇,品類差別難度甚深,非佛誰能具廣決擇。

 

頌曰:我已隨自能,略成唯識義,此中一切種,難思佛所行。

論曰:唯識理趣品類無邊,我隨自能已略成立。餘一切種非所思議,超諸尋思所行境故。如是理趣唯佛所行,諸佛世尊於一切境及一切種智無礙故。

 

唯識二十論一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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